媒体聚焦-创新中心精彩亮相2025年新乡百泉药交会
传承精华 创新未来 修元正本。5月18日,传承600余年的百泉药交会在新乡隆重启幕。本次药交会共邀著名国医大师、知名专家学者以及300多家国内重要生产企业齐聚于此,聚焦创新药研发、医疗器械、中医药现代化和智慧医疗等前沿领域,致力于打造集学术交流、产业合作、国际对接于一体的中医药全产业链平台。作为新乡市生物医药 产业的科创引擎,上海交通大学新乡生物医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携多项前沿医药成果重磅参展,成为本届药交会的科技焦点之一。    以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升级,以前沿技术赋能行业发展。在展会现场,创新中心执行主任李伟向新乡市委书记李卫东,市长魏建平,省科学技术厅副厅长陈志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田文才,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祁文华,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刘彦斌一行详细介绍了创新中心在本次药交会展出的五大医药科技成果—癌症早筛试剂、富硒长双歧杆菌DD98特膳食品、水胶体敷料以及药物洗脱球囊导管产品,并表示将积极推动产线落地新乡,助力新乡生物医药产业升级。李卫东对创新中心展出产品给予高度赞赏,他指出,所展产品不仅技术领先、实用性强,而且精准契合当前医疗健康产业创新发展趋势,对其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表示看好。  通政产学研全链条,释放生物医药领域创新活力。此次药交会现场,创新中心与多家医药产业龙头企业进行深度对接交流,为下一步校企合作奠定基础。未来,创新中心将以校地校企合作“十条措施”为抓手,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走出实验室,融入产业链,为新乡经济转型提质贡献交大力量。
2025-05-20
中心要闻-上海交通大学新乡市生物医药创新中心第一届理事会召开
不负五月好春光,奋力耕耘正当时。5月21日上午,上海交通大学新乡市生物医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在新乡市高新区隆重召开第一届理事会。此次会议召开,标志着创新中心正式迈入实质性运行,对推动新乡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创新与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上海交通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朱新远,地方合作办主任、地方研究院管理处处长徐兵,药学院院长、创新中心主任张翱,地方研究院管理处区域创新合作办公室主任李剑,创新中心执行主任李伟,创新中心副主任袁运生、张振锋;新乡市科技局局长李亮,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刘彦斌,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王庆军,新乡市科技局副局长火晓勇,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李洋、史玉华,高新区党政办主任侯世鑫等相关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新乡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祁文华主持。会议伊始,祁文华代表新乡市委、市政府对上海交通大学副校长朱新远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对上海交通大学长期以来对新乡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他表示,创新中心的成立是校地双方深入合作的成果,市政府和上海交大合作共建的创新中心进展顺利、成果丰硕,已推动多项工作落地,对提升新乡市生物医药产业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具有重大意义。新乡市将全力保障创新中心顺利运营,期待上海交大继续支持,助力新乡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朱新远对创新中心成立以来的工作进展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新乡市作为河南省的重要城市,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和丰富的生物医药资源。我们要充分结合新乡市的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结合新乡市经济发展需要,不断提升科技成果孵化“加速度”。进一步加强产教融合,促进科创资源深度融合。持续发挥校地协同育人平台优势,推动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共同探索“人才培养—人才集聚—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循环联动的发展新生态。要强化可持续发展,以利长远的战略定位建立健全创新中心高质量发展有效机制,深化与国内外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交流,力争在生物医药领域取得一系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科技成果。他表示,学校将发挥学科优势和人才优势,加强统筹协调,全力支持创新中心的建设发展。同时也感谢新乡市政府对上海交大的信任,学校定将不负信任,积极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与新乡市实现共同发展、互惠共赢。理事会成员认真听取了李伟关于《新乡市生物医药创新中心2024年工作计划及财务预算》的汇报;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乡市生物医药创新中心章程》《新乡市生物医药创新中心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等纲领性文件;宣布了创新中心第一届理事会单位名单;通过了创新中心组织架构;与会理事们还围绕创新中心未来发展、建设、制度规范等进行了深入讨论。本次理事会的圆满召开,预示着创新中心将迎来崭新的发展征程。面向未来,我们要共同推动双方战略合作的落实,共同开拓市校创新合作新模式,共同推动创新中心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健康中国”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2025-05-30
交大要闻-上交大,交大运!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发布!
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上海交通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和上海市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校本部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邮编200240。第三条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招生分“上海交通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两个招生单位,分别编制计划和录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上海交通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第四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第五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第六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监察委员会充分发挥在民主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第七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授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医学院招生的有关事务。第八条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第九条 上海交通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本校各专业的人才培养需要、考生对各专业的认可度、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计划及各专业(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报教育部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上海交通大学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质量优先、统筹安排、集体决策的原则。第十条 上海交通大学根据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上海交通大学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区、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录取。第十一条 上海交通大学在提档时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均不用于不安排分省计划的招生项目。经上海交通大学认定的各特殊类型招生资格候选人,按照公示的优惠政策进行录取,高考改革省市考生需符合我校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第十二条 上海交通大学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对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分数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进档考生,在所报考专业组别内进行调剂录取。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按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同分排位录取;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未提供同分排位时,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数学、外语、语文。上海交通大学在专业录取中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且分值不超过20分。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上海交通大学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第十三条 2025年我校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工程力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等八个学科将开展“强基计划”招生,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我校致远荣誉计划理科所属方向(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化学、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ACM班、约翰.霍普克罗夫特班)、生物医学科学)继续在新生中进行招生,学生录取后学籍由原专业转入致远荣誉计划相关专业;同时将在工科专业中开展工科荣誉计划招生(不改变学籍)。2025年人工智能学院将继续在新生中进行招生。2025年我校部分专业继续开展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试点,本科毕业并达到学士学位要求的,可授予双学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发放一本学位证书,所授两个学位在证书中予以注明。第十四条 浦江国际学院(原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与护理学专业,仅录取填报其专业志愿的考生。第十五条 上海交通大学及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录取的新生(除特别说明限制的招生类型、专业外),可在进校后第一年、第二年或者第三年根据相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具体细则以教务管理部门公布为准)。第十六条 上海交通大学全部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高考无外语语种限制,但学生入校后,除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日语、德语、临床医学八年制(法语班)、医学检验技术(法语班)等专业外,全部主修英语。第十七条 上海交通大学对保送生、强基计划、综合评价、运动训练、艺术类、国家专项、高校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六部委运动员等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我校制订的相应招生简章执行。第十八条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录取中的要求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2025年招生实施细则》。第十九条 上海交通大学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医学院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考生患有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及第二条列出的色盲、色弱者,不予录取。第二十条 上海交通大学在新生入校后,将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上海交通大学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核准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1.学费① 大部分本科专业:人民币6,500-7,400元/学年(不含②~⑦)。② 软件工程专业三、四年级:人民币400元/学分。③ 浦江国际学院(原密西根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75,000元/学年。④ 巴黎卓越工程师学院所属专业:人民币65,000元/学年。⑤ 视觉传达设计、人居设计专业:人民币13,000元/学年。⑥ 临床医学(法语班)专业:人民币10,000元/学年。⑦ 临床医学五年制(英语班):人民币19,500元/学年。⑧ 按平台、院(类)招生的学生分流后按照分流专业标准收费。2.住宿费:人民币1,200元/学年。 具体以上海交通大学教育收费公示表为准。第二十二条 上海交通大学设有各类奖助学金,并提供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渠道,切实履行“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庄严承诺。第二十三条 咨询和联系我校各院系及专业详情,可阅览学校主页https://www.sjtu.edu.cn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邮编:200240咨询热线:(021)34200000传真:(021)34207255招生网:https://admissions.sjtu.edu.cn/电子信箱:zsb@sjtu.edu.cn微信名:上交大微信公众号:apply_SJTU 医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重庆南路校区):上海市重庆南路227号邮编:200025电话:(021)63846590-776118传真:(021)63853238网址:https://www.shsmu.edu.cn/微信名:交医招生微信公众号:apply_SHSMU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1)34206217 第二十四条 上海交通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跳转官网查看《上海交通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转自上海交通大学官微阅读原文
2025-05-23
2025-06-25 中心要闻
科技赋能,健康惠民 | 上海交大新乡创新中心团队赴商丘开展肠癌早筛技术培训
    为规范商丘市结直肠癌早期筛查工作流程,提升筛查标准化水平,6月23日,上海交通大学新乡市生物医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创新中心”)项目核心成员匡小军带队专程赴商丘开展专项技术培训。商丘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李红星、慢病科科长丁文燮、市中心医院副院长刘昆、市第一人民医院消化内科主任崔永辉、市中医院体检中心主任于艳萍、市立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主任杨洋及相关医务人员参加本次培训。    培训会上,匡小军系统介绍了上海交通大学古宏晨教授团队自主研发的创新型大便隐血/转铁蛋白联合检测试剂盒,该成果突破传统检测技术局限,具有灵敏度高、特异性强等特点。随后,重点讲解了试剂盒标准操作流程,详细剖析了样本采集、检测分析、结果判读等关键技术环节,确保筛查一线人员准确掌握核心技术要点。针对项目实施中的重难点,会议设置了专项讨论环节,各方就筛查工作中常见的数据收集、质量控制等问题展开讨论,为结直肠癌早筛项目高质量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    李红星对创新中心的专业培训表示认可与感谢,并强调此次培训对于统一筛查技术标准、提升项目执行能力、保障筛查结果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希望未来能够继续紧密协作,共同推动肠癌早筛工作顺利进行,让前沿医学科技成果惠及更多百姓。    此次商丘结直肠癌早筛培训会的成功举办,标志着该项目正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这是创新中心践行社会责任、推动前沿科技成果惠及民生的又一具体行动,同时也为后续大规模筛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技术与管理基础。未来,创新中心将继续充分发挥技术引领与资源整合作用,推动前沿医学成果快速落地基层,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实施,让尖端科技真正惠及民生,为提升全民健康水平贡献智慧与力量。
2025-01-20 通知公告
新乡市生物医药创新中心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新乡市生物医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新乡高新区管委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中心整体委托上海交通大学运营,是上海交通大学在新乡市科研教育机构的唯一总体管理单位。作为市校合作重要载体,重点围绕生物医药领域开展科研成果转化、前沿关键技术研发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育和高科技企业孵化,同时围绕新乡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为新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现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一、招聘计划本次计划招聘合同制人员3名,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见新乡市生物医药创新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二、招聘条件(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辨别力;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拥有主动的服务意识、学习意识和团队精神;4.具备抗压能力、自我驱动能力、沟通及跨团队协作能力。(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2.曾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三、招聘工作程序(一)公布招聘信息 2025年1月17日发布公告,本次招聘发布在新乡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并有意应聘者,可在新乡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下载《新乡市生物医药创新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照时限要求上传资料,报名时须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名上传资料如下:1.《新乡市生物医药创新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5.单位开具的相关经验证明。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gxqrlzyb@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为“报考岗位+姓名+联系方式”。报名电子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标准证件照片(白底、蓝底、红底),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大小2M以下,必须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核(以上材料报名后恕不退还,现场审核时均需提供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表(表内所有内容均为必填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时间:截止至2025年2月8日17:00,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三)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按照招聘要求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初步资格审查合格后将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考试通知。现场资格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在职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如离职需提供离职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四)考试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等。考试时间、地点等要求另行通知。(五)体检、考察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面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体检具体通知将在新乡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新乡市生物医药创新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六)公示对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将通过新乡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七)工资福利待遇薪酬待遇按照新乡市生物医药创新中心岗位工资制度执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晋升机制合理,发展空间广阔。拟聘用人员与新乡市生物医药创新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四、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新乡市生物医药创新中心相关规定办理聘用等人事手续。五、其他要求(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果发现聘用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取消聘用资格。(二)部分事宜将通过新乡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或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畅,因通信不畅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辅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73-3539976。附件1:新乡市生物医药创新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2新乡市生物医药创新中心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2)
项目服务Project Services

新乡市生物医药创新中心

Xinxiang Biomedical Innovation Center

新乡市生物医药创新中心由上海交通大学和新乡市人民政府共建,
中心整体委托上海交通大学运营,是上海交通大学在新乡市科研教育机构的唯一管理单位。

中心研究方向

Research Direction of the Center

01.
药物学研究部
主要从事小分子药物的发现研究。
02.
医工交叉研究部
主要研究方向为纳米颗粒材料化学合成和表面修饰与生物医学应用。
03.
药效学研究部
主要从事药物设计、药物化学和化学生物学研究。
04.
药物递送研究部
主要研究方向为核酸分子的修饰与组装,新型核酸药物和递送系统开发,以及核酸药物在疾病治疗上的应用。
05.
抗体药物研究部
主要研究方向为免疫药理学、分子药理学、肿瘤药理学、神经药理学和抗体工程;阐明复杂性疾病的发病机理;鉴定潜在药物作用靶标、研发小分子药物及治疗性抗体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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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服务Government and enterprise 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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